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,保障食品安全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;《四川省“三小”条例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,即日起,在簇桥街道行政区域内,全面开展备案登记管理工作。
备案登记工作以提交——现场核查——发放备案证的方式进行,符合条觉得,予以备案,发放备案证,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备案,整改符合条件后,再予以备案,发放备案证。
武侯区食品小经营店备案需提交资料:
1、1寸正面免冠照2张;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3、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;
4、店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;
5、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,房东姓名,联系方式;
6、街道环保科出具的相关证明(仅以提供餐饮服务为主的食品小经营店需提供)。
什么是食品小经营店?
以销售食品为主的食品小经营店,指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,条件简单,不满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体食品经营者;以提供餐饮服务为主的食品小经营店,指有固定加工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,现场制作或烹饪食品,其食品在该场所销售,不满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个体食品经营者。
成都市三小备案许可证申请范围:金牛区,成华区,锦江区,武侯区,高新区,青羊区,温江区,郫都区,双流区,新津区,新都区,天府新区,龙泉驿区,青白江区,高新西区,东部新区,大邑县,蒲江县,金堂县,邛崃市,崇州市,崇州市,简阳市,彭州市,都江堰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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